史蒂夫·乔布斯曾说过:“创新是领导者与追随者的分水岭。”创新的定义是通过引入新的方法、理念甚至产品,对已有的事物进行改进。这句极具力量的名言恰恰概括了领导者的核心特质:领导力意味着不断改进、改变,并适应环境。
乔布斯于 1950 年代出生在旧金山,并在科技和创新的摇篮——硅谷长大。他早期就读于 Homestead 高中,后来从里德学院退学。尽管社会曾认定“他不会有大成就”,他仍继续在校外上课,并在视频游戏公司 Atari 工作。21 岁时,他与计算机科学家史蒂夫·沃兹尼亚克在车库里共同创立了苹果公司。他们推出了第一款产品——Apple I 电脑。随后,苹果凭借 Apple II 和 Macintosh(首款大众化图形界面电脑)实现了飞跃式增长。这股热潮为 iPod、iPhone、iPad 和 MacBook 等标志性产品铺平了道路。这些革命性创新彻底改变了科技的面貌。乔布斯的目标不仅仅是卖设备,他的愿景是让科技更易于被大众接触和使用。他所创造的传奇并非一夜成名,而是多年坚持与付出的结果。
他富有远见且富有魅力的领导力,以及对细节的极致追求,在他成功的道路上起到了关键作用。他大胆、富有创新精神,并渴望带来影响。在 2000 年代,他注意到很多人随身携带 MP3 和数码相机,于是萌生了将这些功能整合到一台设备中的想法,最终诞生了 iPhone。这彻底颠覆了整个科技行业。他甚至说过:“人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,直到你把它展示给他们看。”这句话很有道理,因为很多人因受技术或社会的限制,甚至不敢想象他们真正渴望的东西。乔布斯不仅有远见,还有协调团队的能力,他能让不同背景的人团结一致,发挥各自的优势以实现他的目标。
此外,他独特的公司推广方式也让苹果蓬勃发展。他擅于创造情感化的叙事,而这在当时是极为少见的。这种情感深度反映出他希望通过科技赋能人们的精神。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第一代 iPhone 的发布会。他先把它介绍成三款独立的产品——网络通讯器、一部电话和一台带触控的 iPod。通过重复营造悬念,最终揭晓这三者实际上是同一款产品:iPhone。
我个人深受他的大胆、创新和服务他人的动力所启发。在 iPhone 出现之前,没有人想到能把 MP3、网络通讯和电话合为一体。在规划阶段,他无法预知这一想法能否成功,但正是这种冒险精神彻底改变了科技格局。此外,他敢于打破广告常规。当时广告普遍是强调产品功能,而苹果的广告却以讲故事的形式吸引用户。苹果的“1984”广告讲述了一个由苹果带来创造力与自由的世界,女人挥锤砸碎屏幕的场景让人印象深刻,并以“1984 年 1 月 24 日,苹果电脑将推出 Macintosh,你将明白为何 1984 年不会是《1984》”作为结束语。虽然这则广告只在超级碗中全国播出一次,但新闻媒体的免费转载为苹果带来了数百万的曝光量。这些创新而大胆的方法极大推动了苹果的成功,也让我备受鼓舞。
总之,创新的确是领导者和追随者的分界线。乔布斯不仅创新了科技,还重塑了整个领导力的概念,为未来一代留下了宝贵的遗产。他为如今人工智能等革命性技术的发展铺平了道路。他的故事一直令我着迷,也时刻提醒我,即便是一位大学辍学生都能改变世界,那我们为什么不也去尝试创造影响力呢?
重要的是要认识到,创新不仅仅是关于技术。他所带来的影响告诉我们,创新不仅是创造物理产品,更是一种改变世界的思维方式。同样地,慈善事业的核心在于推动积极转变并留下长远影响。正如 Viswa Sadasivan 先生所说:“慈善不是一种行动,而是一种态度。”正是这种为更伟大事业贡献力量的心态,让一个人成为创新者、变革者和慈善家。
撰写者:Afzal
NextGen Richard Buttrey班级,2025年
维多利亚中学 | 新加坡 | 15岁